河南财经政法大学
关于征集电力委托交易合作单位的公告
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《关于河南省 2019 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为充分利用国家电力改革的政策优势,减少学校电费支出,我校拟对委托代理交易的售电公司进行公开征集,现就有关内容公布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力委托交易合作单位
二、征集公告有效期
征集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上午12时止。
三、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
1.意向合作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;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;
2.必须为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平台公示完成的售电公司
3.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;
4.参加此征集活动前3年内,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。
①被责令停业的;
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;
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;
④在最近三年内有较大安全事故及治安问题;
5.业绩要求:意向合作方要有与大中专院校合作的业绩。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作为合作伙伴;
7.应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报名要求
意向合作方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资料:
1.报名材料
(1)资质证明文件(每页需加盖意向合作单位公章)
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关于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;(平台下载原件)
(3)意向合作方简介
(4)其他能证明意向合作方资格的书面材料
2.材料密封及标记
意向合作方应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密封,文件密封袋上须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。如果意向合作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,学校有权拒绝并退回文件。
3、材料递交
(1)报名材料应为纸质材料。
(2)递交时间:2019年5月14日上午12时前
(3)地点: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楼东配楼119会议室
(4)联系方式:0371-86159379
(5)联系人:张老师 李老师
(6)报名材料逾期提交或不符合征集要求,学校将不再接收。
五、选用条件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到文件后,暂定于2019年5月14日下午3点在行政楼东配楼119会议室进行评估,确定合作方。
附件: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合作服务需求》
特此公告。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处
2019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