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先由各院(系)自行组织安排对毕业生住宿房间进行检查验收工作,请各院(系)于6月10前将《毕业生宿舍验收表》以班级为单位交宿管科。届时,宿管科组织工作人员将对毕业生住宿房间进行抽查验收。
二、在检查验收过程中,室内公共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的情况要照价赔偿,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同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,具体赔偿事项参照《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标准》执行。
三、毕业生本人在清理完宿舍内个人物品并经检查验收后,请各院(系)组织学生以宿舍为单位,在规定时间内到宿管科指定地点交回房间门锁和钥匙,公寓管理人员现场通过智能终端在“数字化离校”管理平台上标注该毕业生已办理退宿手续。
四、毕业生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时间和地点:
2015年6月16日---6月17日
上午:9:00-----12:00,下午:13:00---17:30
地点:静苑广场
五、请各位毕业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。个人的学习、生活用品要妥善保管,以免丢失;严禁在公寓楼内乱扔、焚烧废旧物品,避免发生事故。
后附:1、2015届毕业生宿舍验收表
见下载专区
后勤处宿管科
2015年5月25日